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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方赛工作指引 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方赛工作指引
时间:2016年08月12日 来源: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186号)和《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地方赛(以下简称地方赛)的规范和指导,做好大赛地方赛组织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本工作指引兼具规范性和指导性,除标明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用于参考并自行安排的指导内容外,各地方赛组织单位应规范执行。本工作指引由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地方赛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结合实际情况,在“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统一冠名下组织举办本地区的地方赛。

(一)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并向科技部火炬中心备案具体负责单位和承办单位等信息。

(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等单位参与地方赛具体工作,并做好任务分工、人员备案和工作帐号管理等工作。

(三)地方赛坚持公益导向,自主统筹解决赛事组织、奖励资金等经费,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四)地方赛要积极开展辅导培训、金融投资、技术转移、展览展示、市场对接等服务,努力把地方赛发展成为本地区加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重要“众扶”平台。

(五)积极发挥有关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机构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生产力中心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组织创业企业和团队参加地方赛。

(六)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2016年11月30日前,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报送地方赛工作总结。

(七)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协调有关单位为参赛的优胜企业和团队落户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关注地方赛优胜企业成长发展,组织地方赛优胜企业填报有关动态信息表。


二、地方赛流程


地方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建立便于媒体和社会监督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方式,选拔出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高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


(一)参赛报名


参加地方赛的企业和团队登录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报名材料。

对于经同意单独设立报名系统的地方赛区,参赛企业和团队可在地方赛区指定的系统上报名,但相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须将报名材料统一导入大赛官网,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报名截止日后提交的无效。


(二)审核确认


对于提交报名成功的企业和团队,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通过确认,确认结果记录在大赛工作网上。


(三)逐级评审


确认通过的企业和团队进入地方赛评审。地方赛评审可通过初赛、复赛、决赛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参赛企业和团队数量较少的赛区可酌情简化、省略初赛或复赛环节,但必须保留决赛环节。

评审方式包括网络通讯评审、会议书面评审、视频答辩评审、现场答辩评审。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评委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当评审方式进行比赛,但至少最后一个环节的决赛必须采用面对面答辩、现场出结果的现场答辩评审方式进行。


(四)尽职调查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投资机构对拟推荐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逐一形成调查报告。不接受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合格的企业不得推荐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


(五)推荐入围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提出推荐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名单,书面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六)公示公告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官网上公示各地方推荐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核实处理;无异议及全国行业总决赛前核实无问题的,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官网上公告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名单。对于经核实存在问题的或全国行业总决赛前未完成核实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且该名额不予增补。


三、工作账号管理


大赛工作网为各地方赛设置了管理工作帐号和项目确认工作帐号。管理工作帐号只设置一个,定向发放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确认工作帐号可根据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的需求设置多个。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帐号操作人员信息表(附件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项目确认工作帐号具有以下功能:

1、对辖区内参赛报名企业和团队进行审核确认操作;

2、对辖区内参赛报名和组织情况进行统计和查询操作。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帐号的管理,主要要求如下:

1、严格工作帐号的发放备案管理;

2、各单位不得将大赛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3、各单位将严格遵守大赛工作的保密规定,未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和申报企业和团队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披露申报信息和在评选工作中获悉的参赛企业和团队的各类信息。

4、工作帐号使用者不得利用所掌握大赛中参赛企业和团队的信息从事未经大赛组委会许可的其他商业用途。

5、各单位应当确保接触到大赛保密信息的非本单位人员(如顾问、合作单位等)遵守大赛的保密规定。

6、工作帐号使用者应承担出现的相关信息泄露等纠纷的法律责任。


四、审核确认工作


审核确认的条件包括:

1、参赛报名材料完整;

2、参赛企业或团队符合参赛条件。

3、参赛企业和团队填报行业是否准确。

4、参赛企业和团队填报属地是否准确。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区推荐入围大赛全国行业决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抽查,不符合审核确认条件的参赛企业和团队将被直接取消全国行业决赛比赛资格,该地区赛名额将不再增补。

为了体现对创业企业和团队的服务,对于报名材料不完整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可以返回材料、通知补充修改,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报名企业和团队项目确认情况报告,简要说明项目确认情况、报告确认通过的企业和团队数量等。


五、地方赛评审工作


地方赛是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地方选拔赛,需通过大赛工作网的评选系统记录初赛、复赛和决赛的评审结果或评委意见。

 

(一)评委遴选与管理


1、评委专家条件

(1)评委应具备至少3年以上的创业投资或相关管理经验。评委应对被评选企业的行业领域、市场、商业模式、管理、技术、财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评判经验。

(2)评委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大赛评选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能保障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2、评委库

为了加强对参与大赛评审的创投机构和创投专家的服务,大赛组委会统一建立大赛评委库。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本赛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推荐创投专家评委进入大赛评委库。有关要求如下:

(1)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将创投机构推荐的评委名单(包括:评委姓名、有效法律机构名称、职位、评审行业、手机和邮件等)快递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pingshen@cxcyds.com。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收到快递5个工作日内,与创投机构和评委联系,分配评委登录大赛工作系统的工作账号和密码。

(3)创投机构和评委根据大赛系统的提示,填写《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附件二)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附件三)。

3、评委信息变更管理

(1)如评委信息发生重要变动时,应及时登录大赛网络系统更新相关信息,重新填写附件《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并将盖章、签字原件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备案。

(2)已备案的评委如不再参与未来的评委工作,应以书面形式向地方赛区评委备案机构提出申请,地方赛区评委备案机构取消其备案后应报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工作账号和密码。

(3)评委须遵守评委组织规则,违反规则的评委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因此带来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承担。

4、评委工作纪律

(1)评委应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评选材料,按照规定的评选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对被评选企业和团队进行评价和评分。

(2)评委如与参赛企业或团队存在利益关系应主动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回避。

(3)评委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便利。

(4)评委未经大赛组委会批准,评委不得自行调换评选组。

(5)评委不得跨组对参赛项目进行讨论。

(6)评委不得泄露被评选企业和团队名单、评委名单、评选结果,现场收到的全部参赛项目材料,评选结束后返还企业。

(7)评委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参赛企业和团队或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和任何利益。

(8)评委不得擅自披露、使用被评选企业或团队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选资料。

 

(二)评审工作要求


1、地方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依据市场化标准对参赛企业和团队进行评审,推荐入围全国赛比赛的企业和团队应代表本地区的最高参赛水平。

2、评委打分及评价意见应以纸质形式妥善保存,评委打分及评价意见须录入大赛系统,作为企业和团队申请大赛支持的评价依据。

3、地方赛的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熟悉企业运营的技术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参与地方赛评审的创投专家应具备较丰富的投资管理实践经验,且须进入大赛评委库。

4、地方赛应参考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工作标准,把握好评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5、地方赛中如发生参赛企业和团队投诉、纠纷等事件,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妥善处理。发生严重影响大赛声誉事件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有权取消该省推荐入围全国行业决赛比赛的名额和企业。

 

(三)评委组织规则


为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提高大赛评选质量,对评委提出以下工作规则:

1、受地方赛组织单位委托,评委按照规定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对被评选企业和团队进行评价和评分,提供专业性的评价意见。

2、地方赛每个参赛企业和团队应安排不少于3名评委进行评审,复赛和决赛评委专家组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评委专家组设组长一名,组长除参与评审外,还要负责本组专家对被评选企业或团队的评价意见汇总。


(四)评审工作标准


1、每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以全体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参赛企业的最终得分。

2、按参赛企业和团队最终得分进行排名,以排名顺序作为晋级或淘汰的依据。

3、评分标准。各地方赛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评分标准及计算标准,以下评分标准供各地方赛区参考:

评价内容

分值

(企业组)

分值

(团队组)

技术和产品

25

25

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

20

25

行业及市场

25

20

团队

25

30

财务分析

5

无


六、尽职调查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入围全国行业决赛的名额和地方赛比赛成绩,对拟推荐入围全国行业决赛的企业组织尽职调查工作。


(一)尽职调查流程要求


1、进入尽职调查环节的参赛企业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如参赛企业因故拒绝大赛尽职调查,须以书面形式回复原因,明确自愿退赛,并加盖企业公章,此类企业将视为退赛。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通知参赛企业做好尽职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材料等,协同尽职调查执行单位到企业现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尽职调查报告应由创投机构盖章确认,并于8月31日前,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大赛组委会,尽职调查报告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二)参与尽职调查的创投机构及人员选派原则


1、尽职调查工作由创投机构进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创投机构的行业优势和就近原则,分配其尽职调查企业。创投机构应积极配合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任务。

2、可优先选择经验丰富的创投机构或参加过地区赛评选工作的创投机构作为尽职调查的执行单位。

3、创投机构委派的尽职调查人员应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且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经过地方赛区评委备案。


(三)参与尽职调查的创投机构及人员工作要求


1、参与尽职调查的创投机构按照要求完成《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尽职调查表》(附件四),尽职调查表须通过创投机构内部审核并盖章。

2、参与尽职调查的创投机构应遵守各项承诺,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尽职调查工作中不得以创投机构自身的利益和偏好作为评判依据。

3、每家企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应由同一家创投机构派人完成,现场调查人员一般为2-3人。

4、尽职调查日期由参与尽职调查的创投机构与被调查企业协商确定,但应在规定时限前完成。

5、尽职调查形式为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包括与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面谈、核对参赛企业关键信息,如技术、财务、核心团队成员,必要时对企业研发、生产等进行现场考察。

6、尽职调查资料。企业应由主要负责人及财务部门主管、技术团队主管等负责接待,并准备好以下资料:(1)股东信息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3)重要的资质和荣誉证明,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4)2013-2015年企业财务报表(经审计);(5)各类知识产权证书;(6)其它企业认为重要的材料。

7、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或接受企业任何形式的宴请、礼品、财物、服务等。如果出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取消其尽职调查资格。

8、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与尽职调查的创投机构负责承担。


七、入围全国行业决赛推荐工作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地方赛比赛成绩及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入围全国行业决赛的推荐企业和团队名单。不接受尽职调查(无尽职调查报告)或未通过尽职调查的企业,不得推荐入围全国行业决赛。


(一)推荐文档要求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入围行业总决赛名单》(附件五)快递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pingshen@cxcyds.com。有关要求如下:

1、推荐入围企业和团队名称须与大赛报名系统和营业执照完全一致,若提交上来仍有错误的将无法进行后续比赛。

2、推荐入围的企业须有对应的尽职调查表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需修改为对应企业全称)。

3、推荐入围的企业和团队须附上评审评委信息,填报《地方赛评委名单》(附件六)。


(二)其他相关要求


1、推荐入围的企业和团队须符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否则,将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且该名额不予增补。

2、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尽调报告的企业,视为退赛,且该名额不予增补。

3、各赛区承办或执行的相关单位负责通知入围企业和团队,确保收到参赛通知,并提前做好参赛准备。


八、大赛品牌使用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logo的应用规范要求如下:

1、标徽

标徽以凝练的视觉方式传达大赛的品牌价值,独立代表大赛品牌。以“萌发的种子”体现正在创业路上拼搏奋进的创业者。寓意,活力、希望和未来。标徽基本要素中包含:图形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

 

为保证标徽的可辨识度及与文字组合的清晰度,原则上标徽的最小应用不得小于10mm。

2、标徽与中英文名称组合规范

竖式作为品牌形象的主要展示形式,适用于方形或竖式环境中,在横长形环境中慎用,标徽与标准字相互比例关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横式标准组合形式为左右关系,标徽与标准字两者保证比例的和谐性。适用于横式环境中。

 

3、其他组合规范

该使用规范仅限于大会前期宣传等有事件性支持的物料上。禁止作为品牌主要对外形象推广。

 

4.版权和使用权

只有在大赛和大赛授权的相关大赛服务供应商开展的工作中,才允许使用这些字体。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用途。


九、大赛宣传工作


为加强推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第五届大赛举办期间进一步加强大赛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内容建设,同时全面建立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对各地方赛区宣传工作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赛区要制定明确的宣传计划,对地方赛及行业决赛期间的各项活动、比赛中的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典型代表给与大力宣传报道。

1、日常新闻报道。

(1)各赛区赛事活动新闻稿件每赛区不少于5篇,每篇需配以相关新闻图片同步传播。如有电视新闻报道的赛区,请将新闻视频链接及视频电子版资料一并推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创业环境报道:以各赛区所在地的创业环境宣传为目的,对当地高新区、孵化器、大学园等创业孵化环境建设、政府创业扶持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及对参加第五届大赛的参赛选手提供的支持政策进行综合报道。

2、图片及视频资料:各阶段比赛现场、人物专访等环节需以照片、视频形式完整记录并保存。

3、有奖征文

创业新锐报道:以“创业精神”、“创业成果”、“创新力”、“社会效益”等多维度为标准,推选创业典型代表,各赛区不少于10位。每位新锐代表需配以一篇相关创业故事或创业项目案例报道。

各赛区提供的新闻稿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推送到官方网站同步宣传,并在其中择优100篇在大赛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同步宣传,推送到微博和微信平台的文章,将以资鼓励。

(二)建立宣传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地区赛的宣传工作,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宣传部紧密沟通。宣传稿件、照片、视频资料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宣传部。

(三)第五届大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统一评定各赛区宣传工作成果,并将其纳入第五届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标准,同时评选出十位先进赛区宣传员予以表彰。

 

附件一、《大赛工作账号操作人员信息》

二、《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

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

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尽职调查表》

五、《推荐入围行业决赛名单》

六、《地方赛评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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