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关于举办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培训班(第八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精神,重庆孵化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科技部火炬中心确定的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构,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计划要求和我市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协会将组织开展第八期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全面了解,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为我市孵化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从事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双创工作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制定大纲、统一编撰教材、统一建立师资库、统一进行考试。课程结合国家及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现状和提升能力需求等方面,设置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政策性、可操作性的学习内容,同时聘请行业资深专家进行授课。
参训学员需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
第八期培训班定于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举办(11月21日下午报到办理入住),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
地址:重庆逸安酒店(地址:重庆渝北区北部新区黄山大道188号)
(三)培训费用
请与会务组联系。
五、报名方式
请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培训回执表,并将培训回执表发送至指定邮箱:290824777@qq.com。本次培训班培训人数初定80人,满额即止,欢迎全国各地孵化器同仁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
六、注意事项
1、培训学员请自行准备两张纸质2寸照片(用于资格证书盖钢印)和一张电子照片(用于备案存档),电子照片与纸制照片必须一致,并在纸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单位”,电子照片也请以“姓名+单位”命名并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邮箱290824777@qq.com。
2、住宿地点为重庆逸安酒店,住宿可选择单间和标间,选择标间且无特别说明,协会将统一安排合住,住宿费用自理。
七、培训汇款帐户信息(不支持刷卡)
户名: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
开户行:重庆银行枫林秀水支行
银行帐号:510101040021825(共15位)
发票开具:会务组将在财务对账后,在培训期间下发培训费发票供各单位核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珊(18696783433)、王倩(13983657567)
联系电话:(023)67300626、67300609
邮箱:290824777@qq.com
重庆孵化器协会
2017年10月1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