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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成都高新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3月5日




成都高新区有效应对

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决策部署,帮助高新区中小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运营,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帮助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争取优惠利率贷款

落实国家政策,向进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成都高新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基础利率(LPR)减100基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的企业可获得实际贷款利率50%的中央财政贴息。(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局、经济运行局)

二、增加中小企业信贷供给

完善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线上助贷系统功能,简化高新区政策性贷款审批和放款流程,利用盈创动力“盈创之星”融资信用平台进行线上快速审批,帮助在系统中取得较高评价的优质企业获得贷款。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下浮利率,对因疫情暂遇困难的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可采用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对在疫情期间有力支持中小企业的银行,在高新区银行评测中予以加分激励。(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配合部门:各产业部门、高投集团、高科公司)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各合作银行对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或展期贷款的利率在原基础下浮10%。对疫情防控期间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在市级补贴政策基础上,按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额外补贴,单户补贴最高40万元。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对减免部分给与补贴。(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四、提供信贷风险损失补助

对于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高新区按照金融机构承担损失额的20%给予补助。(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五、以股权投资方式提供纾困支持

设立3亿元的中小企业纾困基金,对因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以股权投资方式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持续经营。(牵头部门:财政金融局)

六、附则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授权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商相关部门制订。有效期至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中央、省、市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遵照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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