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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期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字体:
关于举办第一期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火宣    文章来源:火炬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6

国科火字[2008]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部于2008年8月7日印发了《关于公布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确定了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76家机构为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并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使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全面把握国内外技术转移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深入了解国际国内技术转移的成功经验与模式,探索适合本机构、本地区、本行业的技术转移创新模式,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为使各科技主管部门更好地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鼓励和引导技术转移行为,我中心定于2008年10月21-24日在北京举办第一期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任培训班,并对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授牌。培训班由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北京产权交易所协办。现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8年10月21日全天报到,22-24日培训
  报到及培训地点:北京万寿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地铁1号线万寿路站出口向北第一个红绿灯即到,电话:68132266)
  
  二、培训日程
  10月22日上午9:00-10:00  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授牌仪式
  10月22日上午10:00-10月24日下午5:00  培训

  三、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为自主创新战略、技术转移实务、知识产权战略、技术转移商务、投融资实务、技术转移政策等六部分,并解读《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对示范机构提出工作指标要求。培训班将邀请有关部门领导、长期从事技术转移与投融资等实践和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授课。

  四、培训对象
  首批76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负责人1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

  五、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讲座与研讨、案例教学与学员交流相结合的互动学习方式进行。

  六、培训费用
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学员食宿费用自理,其它费用由我中心承担。

  七、请参加培训的同志于2008年10月14日前将报名表发传真或邮件至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处。
  联系人:陈  彦  吴星星  张  玢  陈  晴
  电  话:010-68510602  68511821  68511567
  传  真:010-68511560
  Email:scc@ctp.gov.cn

  附件:第一期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任培训班报名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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