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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科技进步法》 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科技进步法》宣讲报告会在湖北武汉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20


    为积极推进《科技进步法》进园入企专项工作,6月13日,火炬中心在湖北武汉举办全国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工作培训班,期间,专题开展了《科技进步法》宣讲报告,来自全国各地的100余名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及部分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

    本次宣讲报告由科技部人才中心彭春燕处长讲授,她从《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地位与作用、修订的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实施与科技体制改革等四个方面对《科技进步法》进行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辅导解读。

    参培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对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了解,增强了新型研发机构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由原法的八章七十五条增加至十二章一百一十七条,新增了“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监督管理”等四方面内容。在具体内容上,进一步完善新时期立法宗旨和指导方针,突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基础研究、地方科技进步和国际科技合作,并新增科研诚信、科技伦理、新技术应用等条款。此次修订为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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