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干部(职工)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承担中心内设机构、职责、岗位、编制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3.承担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录、聘任、转任、考核、监督、奖惩、离退休、辞职、辞退、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
4.承担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休假、津补贴、奖金等福利管理工作。
5.承担中心党委办公室工作和中心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系民主党派、工会及群团组织。
6.承担中心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工作。
7.承担中心内部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