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3〕9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要集中国家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要求,加快提升科技管理部门培育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工作理念和服务能力,按照《科技部人才与科学普及司关于2023年科技管理培训专项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国科才函〔2023〕44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2023年全国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2日-15日,6月12日全天报到。


地点:武汉洪山宾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电话:027-87311888)。


二、培训对象和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分管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和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新型研发机构代表(因培训班名额有限,每地区可报2-3名)。


三、培训内容


1.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解读;


2.新时期技术创新的新趋势新范式新要求及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思路研究;


3.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介绍;


4.我国典型新型研发机构运营机制与经验分享;


5.地方培育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实践做法;


6.交流研讨。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采取专题报告、案例解析、经验分享、互动讨论等教学形式。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负责人、领域专家和领军人才授课,组织学员进行案例学习和互动交流。


五、其它事项


1.培训管理。培训班学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及科技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服从会务组安排,严格培训纪律,严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相关费用。培训班主办方承担学员食宿等培训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参训报名。请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于2023年6月2日前将“2023年全国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工作培训班报名表”(盖章扫描)及学习需求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会务组,并扫码注册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新型研发机构培训班”微信群,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本培训班委托湖北省科技厅、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共同承办。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系人:王赫然 010-88656159


2.湖北省科技厅


联系人:陈传金 027-87133657


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局


联系人:张沛 027-67880042


4.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联系人:陈宏威 027-87133657,17671782506


       孙伊洁 027-87841423,13476857609


       电子邮箱: hbkjpeixun@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全国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工作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2.学员学习需求表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3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
工业和信息部火炬中心
地方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京ICP备05034026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532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68209024 传真:010-6820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