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火字〔2007〕11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教委、局):
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06]487号)、《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等文件的要求,科技部、教育部将对现有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否符合享受国家税收政策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请你们组织你省(区、市)所属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如实填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数据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于2008年1月7日前将电子版同时反馈给科技部火炬中心fuhq@ctp.gov.cn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jhsb@cutech.edu.cn,并将纸质版(需加盖两厅(委、局)公章)反馈至“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部高新司:李志农010-58881564、58881565
科技部火炬中心:李楠林张劲菊010-68598357、68511831
教育部科技司:王翊010-66096733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贾一伟苑杰010-62510078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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