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07]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06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在各地科技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的大力支持和努力下已经顺利完成。为了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鼓励先进,根据火炬计划统计工作总结考核体系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现将火炬计划统计上报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总结单位
45个省市科技厅(委、局)和53个国家高新区的统计部门。
二、工作总结内容
1.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所开展的工作。
2.各单位在统计工作方面所开展的具有特色的活动。
三、上报要求
1.按照《火炬计划统计工作总结考核体系表》起草工作总结。
2.报送总结材料主要包括:2006年度统计工作总结、2006年度举办的有关统计会议、培训的原始资料;软课题研究任务书;各类科技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年鉴、统计小册子以及在各级期刊上发表的刊物;编辑出版的各类科技统计资料等(书籍类资料只报送封面复印件及编者姓名)。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9月30日前,以快件的方式寄至我中心统计处。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12号C座2层204室(100038)
单 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计处
联 系 人:周 力 汪丽萍
电 话:010-63923511 63923515
附件:
1.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工作总结考核体系表
2.科技厅(委、局)火炬计划统计工作总结考核体系表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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