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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经验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建立的几个要素
  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国科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除了因体制、机制障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未能有效提高外,另外常常被忽视的一点还有就是对科技成果转化现实效果的监测与评价。
  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监测与评价体系,这对于客观认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实际情况,切实提高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刻不容缓。那么,如何才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我们可以从国外经验中总结出以下几点要素。
  1、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
  目前我们常常所说的"科技成果转化率"由于缺乏明确的界定、统一的统计口径等,很难反映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全貌。事实上,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多样化的系统过程,"科技成果转化率"也只能是转化行为的表象总结,并不能说明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效果。
  根据对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关于技术转移的监测与评价指标设置情况,其往往都是利用一套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如美国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就围绕着技术创新产生的新产品、研发经费、专利产出、专利、版权、商标的许可量、许可收益等几个方面设计评价指标,从整体上对美国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与国外相比,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仍然较为落后,需要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可以进行国际比较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坚持"质量"第一
  大量的文献资料表明,在科技成果评价标准方面,国外虽然存在许多差异,但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在坚持科技成果质量第一的基础上,强调针对不同的科技成果实施不同的评价标准。
  西方国家衡量科技成果的两项标准是:在国际竞争中是否占有地位、能否产生经济效益。若既不能创新人类的认识,又不能带来经济效益,那样的科技成果是毫无意义可言的。
  3、评价的社会化与多元化。
  通常,西方国家在对科技成果的评价过程中,态度是极其专业和负责的。不仅一项科研会让不同的专家组共同评定,而且专家也不仅仅局限于学术界,也有来自工业和商业界的人士,更有利于全面判断科技成果的价值。
  英国大学科研评价体系把大学内的所有科研活动分成许多研究单元,每个研究评价单元有一个9-18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这些专家大多来自学术界,也有一些来自工业和商业界。也有少数专家组是由几个评价单元联合组成。
  而美国学术界专家在对美国联邦政府支持的科研项目和成果的评估中提出了以下观点:对研究项目进行评估时,应选择与研究项目特点相符的评估方法,针对不同的研究项目的特点、评估的时间范围、评估的对象及重点、以及根据评估的程序所需的专家也应不同。
  4、引入客观的评价方法。
  在科技成果评价方面,最初一般是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但这种方法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为此人们逐渐把一些文献计量学、数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的方法引入科技评价中来,以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目前,世界很多国家的科技成果评价都是以定性分析为基础,以定量分析为手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
  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SF)于1976年形成了这一领域的经典报告《作为评估方法的文献计量学》。文献计量分析是以出版物、出版物的引文和专利、专利的引文等为依据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可以弥补定性评价的不足。目前,在国际上运用最多的评价工具是菲尔德的《科学引文索引》(简称SCI)数据库。
  从我国现状来看,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的建立任重道远:在法制化建设上需进一步努力,在具体措施的落实上需进一步完善。
  没有法律强有力的保障,评价仍将流于形式。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中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监督力量的薄弱,评价的公平性由于监督者的缺失而无法保证。评价涉及评价的主体和评价的客体,其中评价的客体指研究者,评价的主体包括同行评议专家和科技评价机构。建立针对这三者的监督机制是提高科技成果评价有效性的保证。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建立,要建立起合理的评价方法及有效的实现手段。因此首先要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的监测与评价制度,明确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方案等;其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起制度化、标准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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