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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学报第210期


科技部火炬中心火炬学社主办

2018年第23期(总第210期) 2018629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新探索新实践

——创新券、服务券开展情况

供稿人 王春阳

创新券、服务券是一种由政府面向小微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无偿发放、专门用于购买创新创业服务的“权益凭证”,创新创业主体使用创新券、服务券向服务机构购买创新创业服务后,服务提供方可持券到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兑现。创新券、服务券作为一项新型的公共财政投入方式,一方面加强了小微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与服务机构的联系,增强了创新创业主体的服务购买能力、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对创新创业主体开展重点产业领域的研发创新、生产经营等活动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示范城市积极应用和推广创新券、服务券,截止2017年底,共有22个示范城市开展了创新券、服务券试点,发放创新券、服务券超过8亿元,涉及公共服务机构2700余个,惠及小微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13万余户,其中,深圳、杭州、厦门等城市2016年创新券、服务券发放金额均超过1亿元。

一、典型城市做法

为了提升创新券、服务券的使用效率,切实满足创新创业主体的服务需求,厦门、济南、杭州等示范城市从不同方向进行探索,形成了一些新的模式和经验。

(一)厦门:“科创红包”多维探索创新提升政策效率

2015年,厦门市科技局在借鉴全国各地创新券、服务券政策的基础上推出“科创红包”,在服务支持范围、兑现灵活度、激励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截止目前,厦门市共向超过2200户次企业发放了超过4900万元的“科创红包”,拉动社会科技服务直接投入超过2.2亿元。一是优化服务支持范围。“科创红包”在全国率先资助云主机、CDN加速、医药研发CRO、模具开模四类基础科技服务,有效的支持了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医药研发等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同时,“科创红包”首创动态更新资助服务目录,每年根据企业的切实需求对服务支持范围进行动态更新,满足企业不断更新的服务需求。二是创新兑现和使用方式。“科创红包”形成“一包多用”兑现方式,企业可将单个科创红包进行灵活分拆,用于抵扣多次多种服务的费用,有效满足了小微企业单次服务费用低但种类多元、频次较高的服务需求,进一步扩大了政策的覆盖面和灵活度。科创红包还打破了科技服务资源的地域界限,适用于本市企业向外地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三是开展双向奖补。“科技红包”首创双向奖补,在给予小微企业服务补贴的同时,依据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情况,对服务机构进行奖励,提升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四是搭建线上管理平台。建设了“科创红包”线上管理平台,企业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仅需要10分钟的线上提交和5分钟的线下备案即可完成申报流程并获得补贴,提升了企业申请效率。同时,线上管理平台还能够实现兑现金额实时估算、企业信息统计、扶持效果跟踪等功能。

(二)济南:多券组合模式兼顾普惠共享与精准支持

济南推出“普惠券”和“重点券”两大类券,分别用于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普惠性支持和对优质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一是以“普惠券”进行普惠性支持。“普惠券”分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服务券和活动券三类,申请门槛低,力求更大范围惠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创客等双创主体。其中,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主要用于购买研发以及新技术和新产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互联网和科技金融等服务;服务券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咨询服务、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法律维权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券主要用于购买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举办的讲座、论坛、沙龙、路演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二是以“重点券”开展精准性扶持。“重点券”分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科技创业企业创新券、企业研发投入引导创新券和人才引进跟踪支持创新券五类,分别为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等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开展技术开展研发活动和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提供支持。三是以电子化管理方式提升工作效率。济南搭建了集“普惠券”和“重点券”两大类共8种券的申请、使用、兑现于一体的线上管理平台,提升创新创业主体申请创新券的便捷性,提高了审核、兑现效率及相关数据的整合归集能力。截止目前,济南已发放2000余万元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49924张活动券,已兑现5000余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和研发投入引导创新券,其他券种也正在分批发放中。

(三)杭州:优化各券种管理流程提升支持灵活性

杭州在推出“活动券 创新券 服务券”的多券组合的基础上,依据不同券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提升券种申请、使用、兑现的便捷性。一是构建“活动券”申请-使用-兑现全程电子化管理流程。“活动券”用于参加讲座、论坛、沙龙、路演、对接会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的创业创新服务活动。“活动券”采用无纸化发放、验证和流转的方式,创业者在通过手机APP、微信或者网页报名参加“活动券”支持的活动,报名同时可自动获得“活动券”,待创业者参加活动并完成签到后,“活动券”即可流转到主办机构。二是“创新券”线上线下相结合申请方便灵活。“创新券”用于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服务项目。企业申请主要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服务平台”)开展,以企业便利为原则,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纸质创新券同时有效。企业和创客(或创客团队)可以通过云服务平台查询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并在线预约技术创新服务。三是“服务券”采用第三方管理确保规范透明。“服务券”主要用于购买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会展服务和融资服务等服务。杭州市搭建了“杭州市小微企业专业化服务平台”用于“服务券”的线上管理,并与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兑现管理合同,将“服务券”项目资金委托该公司进行兑现管理,通过市场化的第三方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提升了“服务券”管理的规范性、透明性,提高了“服务券”专项资金的管理运营水平。

二、发展建议

为最大化的满足创新创业主体多元的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创新券、服务券发放兑现的工作效率,建议更多的示范城市结合厦门等城市在创新券、服务券政策经验,开展持续探索,在以下方面有所提升和突破:

(一)进一步突破使用地域限制

目前,大部分示范城市创新券、服务券的使用对象和适用范围仍有明确的地域限制,尚未形成完善的异地申请和跨区域使用机制,限制了创新创业主体获取异地优质服务资源的能力,降低了创新券、服务券的使用效力。个别示范城市虽然进行了创新券、服务券跨区域支付的探索,但由于单个城市在统筹跨区域服务机构和资源上能力有限,因此探索还只能停留在示范城市结对互认、省内部分城市联动等形式上。因此,建议从国家层面、省级层面统一发行全国、全省通用的创新券、服务券,或开展全国、全省范围内的创新券、服务券互认等方式进行跨区域服务机构和资源的统筹,进一步突破地域限制,实现跨区域服务资源的互联互通。

(二)完善申请和兑现工作机制

大部分示范城市每年度的申请次数相对固定,大多数为一年一次或一年两次。申请次数相对固定可能会导致创新创业主体无法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需求进行申请,造成创新券、服务券的超发或少发,同时,也对后续的审核、兑付工作造成影响。同时,大多数城市也采用将一段时间内的兑付申请汇总并进行统一兑付的方式,兑付频率较低,导致了创新创业主体、服务机构资金的长期占用,降低了创新创业主体、服务机构使用创新券、服务券的积极性。因此,建议示范城市进一步完善创新券、服务券的申请和兑付机制。在申请方面放宽申请时间、申请次数的限制,争取做到随时需要随时申请,确保创新创业主体的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在兑付方面通过建立线上系统等方式增加兑付频率,消除创新创业主体、服务机构的资金占用顾虑,提升审核、兑现效率。

(三)规范服务机构的认定管理

大多数城市创新券、服务券只能在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使用,在对相关服务机构的认定标准、认定流程确定等方面部分城市还欠缺经验,对服务机构的认定仍有待规范。同时,在服务机构的认定过程中,城市较少开展企业需求调研、分析,对企业的诉求考虑较少,可能导致被认定的服务机构难以满足创新创业主体的实际需求。因此,建议示范城市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服务机构认定标准、认定流程,对创新创业主体的需求进行调研,以确保优质的、符合主体需求的服务机构获得认定。同时,建议示范城市建立对相关服务机构的动态管理机制,由获得服务的小微企业对服务机构作出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清退相关机构,补充纳入新的机构。

(四)科学设定预算和支持额度

根据以往的调查问卷数据,各个示范城市创新券、服务券的财政资金预算规模在百万到千万以上不等,单个主体的享受额度在几十到上万不等,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科学设定创新券、服务券的预算总体规模、单个主体享受额度,有利于提升政策支持的精准度,避免创新券、服务券在实际发放中出现预算结余或预算超支、扶持力度不足或财政资金浪费等情况。建议示范城市在设计预算总体规模时,结合各地财政情况科学合理设定,并根据实际上一年的发放情况及时调整下一年度发放和兑现额度。在设计单个主体享受额度时,对创新创业主体的购买服务的成本负担、相关服务的市场价格进行摸底,为额度设计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刘小丹谷潇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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