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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学报第1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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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1期(总第198期)                          2018330



农业供给侧改革成效初显 乡村振兴仍需产业升级

——新春走基层返乡调研

供稿人  黄燕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2016年底实施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被看作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一场硬仗。本文以吉林省为例,研究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及其对农民的影响,并从科技创新角度,对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提出建议,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参考。

一、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玉米国储库存矛盾突出

2004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提出“开放收购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化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思路,初步构成了我国现行的粮食政策框架体系。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中国经济受到波及,在以投资为支撑的经济增长模式下,产能过剩的危机逐步显现,玉米价格一路下滑。为支撑玉米价格、保障农民利益,国家启动了东北主产区玉米临储收购计划,首期收购量达4000万吨。同时,在2009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带动下,玉米价格止跌反弹,一路上涨。

收储政策实施以来,“东北+港口”的定价体系逐步确立,玉米供给端开始受政策调控,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对玉米价格的指导作用减弱。2011年之后,由于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包括玉米在内的国内农产品价格出现了大幅跳水,但中国玉米市场显著受到临储收购政策的支撑,在供给面宽松、需求面逐步低迷的情况下,收储价格依然逐年上涨。

吉林省发展玉米生产条件优越,是我国玉米主产区之一,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玉米播种面积占粮食播种面积的70%以上,在2016年落实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基础上,玉米播种面积占粮食播种面积比重仍达到71%。近年玉米产量稳定在2000-270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0%15%。多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吉林省玉米商品量、商品率、人均占有量、出口量均居第1位,在吉林省乃至全国的粮食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农业大省,吉林省农民收入以第一产业为主。在近年来农民工资性收入比例持续提高的背景下,第一产业经营纯收入始终在农民收入构成中占一半以上,2016年该比例为57.8%。临储收购政策实施的7年间(2008-2015年),玉米收储价格由70/公斤上升到120-140/公斤。玉米收购价格的上升带来农民收入的增加,吉林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8年的4933元,增加到2015年的11326元,涨幅达129.6%,超过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临储收购政策对于保障农民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

由于收储价格每年上调且收入稳定,促使农民种植玉米积极性高涨。我国玉米连年增产,国内的玉米库存不断增加,玉米产业链怪相丛生。一是供给严重过剩,库存难以消化。截至20163月,仅玉米品种的政策粮库存已达2.5亿吨,其中存储时间超过或即将超过3年的库存达7000万吨,每年仅利息和仓储费用就高达500亿元,带来巨大财政压力。二是国内玉米价格逐步与国际脱轨,价格走势出现严重背离,持续4年出现关内外玉米价格倒挂。在国际粮价大幅下跌、全球能源价格持续下滑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内外粮食价差不断加大,我国重要农产品竞争力不足的问题开始凸显。三是行业下游低迷,玉米深加工企业遭遇粮荒。玉米淀粉行业消费增长缓慢、淀粉糖增长空间有限、酒精行业普遍亏损,玉米产业链下游企业由于产成品价格倒挂,加工企业的收购价格明显低于临储价格,带来企业难以从市场收到玉米、加工转化开工不足现象。

二、“市场化收购+生产者补贴”,供给侧改革成效初显

在巨大供需矛盾下,国家发改委于20163月宣布取消东北临储玉米收购政策,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市托底收购,要求央企要综合考虑市场走势和其他市场主体收购情况,合理把握收购时机和节奏,做到始终“在市”均衡收购。据国家粮食局通知要求,中粮集团、中航工业集团等有关央企要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优势开展市场化收购,力争不低于上年政策性收购量。

作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突破口,玉米生产结构调整初见成效。2017年拍卖以来,累计成交5747万吨,临储库存约剩余1.7亿吨。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去年调减玉米种植面积超过2000万亩,超过原定的每年1000万亩的目标,是13年来我国玉米种植面积首次调减。另一方面,玉米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也已确立,玉米价格已经回归到市场定价,降低到10年以来的最低水平,转变了市场扭曲、价格虚高的局面。国内玉米价格与国外价格快速接轨,国内外价格倒挂现象基本消失。

为保障农民利益,国家出台了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和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把补贴真正兑付给实际种植者,保障优势产区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201689日,为支持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报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拨付第一批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300.4亿元,其中吉林省为72.6亿元。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坚定推进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改革,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在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继续强调“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在实践中,各地补贴标准不同。据悉,吉林省按区域计算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向镰刀湾以外的优势产区倾斜,每亩约在100-250元左右。

三、以乡村振兴为指引,多措并举促进产业升级

通过改革国家收储制度,我国粮食价格(尤其是玉米价格)逐渐回归市场指导,国内外价格接轨,农业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但在国际粮食价格较低的背景下,仅依靠种地难以持续提高收入水平。据被调查农户反映,在种地收入情况较好时,也只能满足家庭一般日常开销。若收成不好或行情较差,则只能收支相抵,甚至第二年借钱种地。为了提高生活水平,青壮年劳动力往往外出打工。数据表明,近年来吉林省农民工资性收入逐渐超过种地收入。但由于东北地区经济转型升级面临较大压力,省内制造业、服务业等消化劳动力能力有限,以打工收入提高农民收入的做法将很快碰到“天花板”。为此,笔者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角度出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院地合作,提高农村生产力。依托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对农民在作物选择、作物培育、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指导。针对地方优势作物,加强对相关科技项目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优化农业创新创业环境,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星创天地等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

二是加强产业融合,实现产业链增值。发展“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鼓励农民组成合作社,引入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培育本地农产品品牌,根据地方主要种植作物发展完善产业链,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三是加强要素集聚,服务农民增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手段,建设农产品价格信息监测平台,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发展市场化的农业服务机构,加强宣传培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刘小丹 谷潇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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