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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工作的通知 【字体: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4-29 15:42:39

各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贯彻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创业投资”的孵育模式,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去年,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办公室、中国技术创业协会等单位在认真总结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二十年经验的基础上,共同发起了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这一行动的开展,得到了各创业中心、在孵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关注,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进一步推进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工作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宗旨

在火炬计划的旗帜下,聚合创新创业资源,着眼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的创业成长需求,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工作网点,形成一支创业导师团队,以一对一辅导方式,指导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实现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20年后全力提升孵化能力服务的新战略目标。同时使创业导师成为火炬计划的一支有生力量,为培育科技创业企业家奉献智慧和热情,传承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技能,探索天使投资的途径,成就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事业。

二、创业导师的来源和主要工作内容

创业导师认同火炬计划和创业精神及创业者价值,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创业导师一般为成功的技术创业企业家、投资企业家或其他专业人士。

创业导师创业经验丰富,具备热情和奉献精神,对自己的成长过程和成功潜意识充满反哺愿望。

创业导师的主要工作是以一对一方式对创业者进行创业辅导;对孵化器创业联络员或咨询师等实行培训;对孵化器管理层进行辅导培训;对共性创业智慧和经验进行整理和传播;对科技创业环境建设和政府政策导向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创业导师的条件

创业导师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致力于帮助提高科技创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2.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企业成功运作所获得的精神回报和成就感;

3.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比较准确的预判;

4.经历创业过程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5.有资金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率先投入或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四、创业者的选择条件

被辅导的创业者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

2.所办企业一般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注册办公;

3.创业者本人有相当的发展潜力;

4.有意愿与导师就创业与管理问题进行较长时期深入交流和对话,而非寻求单纯的业务帮助;

5.创业者认同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理念,并乐于投入时间与精力;

6.创业者所领导的企业处于企业初创期和良好成长阶段。

五、组织方式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设立秘书处(暂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代理),负责行动方案、构架和工作规范的制定,重大活动的组织。具体组织和遴选部分火炬创业导师和创业企业实现辅导关系,指导各孵化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负责相关教材的组织编写,并积极研究中国科技创业环境和形势,跟踪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进展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秘书处按发起单位制定的标准和规范,选择若干火炬创业导师和创业者直接对接,形成指导关系,并跟踪具体绩效,总结经验。在取得实绩的情况下,逐步扩大规模和范围。

各孵化器及其孵化器地方组织,参照发起单位制定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自行选择和邀请火炬创业导师,遴选创业者,并形成指导关系。孵化器的创业辅导员作为具体工作人员,跟踪并进行相关服务。

各孵化器可向秘书处推荐水平高、影响面大、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导师候选人;同时推荐创业者供相关导师选择。

六、相关要求

1.已经加入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孵化器,要认真总结前期创业导师工作取得的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导师和受辅导企业的数量,深化服务内容;请将取得的进展、成效、问题、相关建议和意见报送秘书处备案。

2.其他有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方孵化器组织要按照《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尽快组织并开展创业导师工作,以提升孵化器的创业辅导能力和服务水平;请将相关工作的计划和打算报送秘书处备案。

3.全国各孵化器应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开展创业导师相关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径;请将具体做法和经验报送秘书处备案。

4.已开展创业导师行动的孵化器应加强对所邀请导师以及受辅导企业的服务,并配备专人负责;请将配备专门人员的情况报送秘书处备案。

5.配合秘书处开展相关工作,并加强宣传创业导师行动,争取社会各方面更多的支持。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秘书处设在科技部火炬中心。

地址:北京三里河路54号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林芸、李志远

电子邮件:fuhq@ctp.gov.cn

电话及传真:010-6859835768511831

 

 

 

                                        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1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框架

2火炬创业导师辅导协议书

文章录入:fuhuaqi    责任编辑:fuhu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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